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11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365bet足球官方开户网_365老玩家入口_365bet体育投注 | |
公开日期 | 2022-03-28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咸阳市审计局对渭阳新村廉租房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阳新村廉租房项目位于咸阳市碱滩路中段,新建6栋高层、一个地下车库及廉租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其中5栋为廉租房,1栋为安置楼,建筑面积共计187693.98平方米。
渭阳新村项目主体共四个标段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四栋30至33层高层建筑及地下车库,提供2181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34844.18平方米;包括17#楼标段、A标段(9#楼、11#楼)、B标段(13#楼、地下车库),于2012年开始建设,2017年2月移交给市住建局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为C标段(12#廉租房、15#安置楼),其中12#廉租房建筑面积24232.59平方米,提供461套廉租住房;15#安置楼面积28617.21平方米。该标段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完工。
项目监理单位为陕西彩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阳新村廉租房9#、11#、13#、12#楼和15#安置楼设计单位为咸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廉租房17#楼设计单位为宁波市明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渭阳新村廉租房小区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高压外网及小区正式用电工程等。
2012年5月30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以《关于咸阳市渭阳新村廉租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2012〕341号)对渭阳新村廉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2012年6月18日,市发改委以《关于咸阳市渭阳新村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2012〕393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45,280.53万元。
2014年6月30日,市发改委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渭阳新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2014〕363号),同意建设咸阳市渭阳新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4年11月20日,市发改委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渭阳新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2014〕692号),核定工程概算投资9,376.5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间晚于工程开工时间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三)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109.36万元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257.73万元
(五)多计建安工程费6,532.40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间晚于工程开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问题,责令市住建局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项目管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对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问题,移送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后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函告咸阳市审计局;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257.73万元的问题,责令市住建局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杜绝超支现象发生;对多计建安工程费的问题,责令市住建局予以调减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分析原因,迅速整改落实,报送了整改报告。对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间晚于工程开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问题,市住建局要求市房地产业统建中心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度;对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问题,市房地产业统建中心收到国家税务局渭城税务局涉税事项通知书后并已向其报送项目资料,因涉税项目包括经适房和廉租房,廉租房项目无法单独缴纳,现正与渭阳新村经适房项目积极协调,力争及时缴纳;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257.73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局要求市房地产业统建中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陕西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完善相关工程及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汲取经验教训,在以后项目中加强项目费用支出管理;对多计建安工程费的问题,市房地产业统建中心将严格按照审计结果支付。今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对现场签证、变更等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施工规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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