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现在办事效率太高了,我以为新政策刚出来,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落实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办了。这个店之前是我亲戚在经营,客源还不错,一直想把经营者变更过来,这下终于如愿了!感谢咱文汇路街道便民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11月17日上午,拿到新营业执照的李女士开心地说道。
此前,家庭成员之外的人员办理经营者需要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设立登记。税务、相关许可证件需重新办理,手续较为烦琐。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了“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可以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今年以来,文汇路街道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持续推进“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照通办”“一证通办”等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